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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储备土地需要立项

须要不理想就没有土地

储备土地需要立项

2,房地产项目立项流程有什么

(一)资料准备(每个地方不一样,但这几样是肯定少不了的)1、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光盘。2、立项申请书。3、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4、立项预审意见书。5、其他文件。(二)具体流程步骤1、在招拍挂获得土地之后,依据土地成交确认书和土地储备中心地产经营科提供的材料,报行政审批中心发改委立项预审。预审一般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即可。2、公司聘请环境技术评估机构做出环境评估意见后形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环保局审批,获得项目“建筑项目环境影响申报表”审批意见。此步骤完成是在获得项目备案立项预审之后到环保局办理。3、携资料至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办理立项手续。楼盘网为您提供更多信息

房地产项目立项流程有什么

3,我家住在上海市中心的老房子里虹口所在区域已经进行土地储

所在区域已经被规划为公共绿地进行了土地储备。也就是说在政府的规划 中这一块以后是公共绿地。会动迁的,市政动迁,什么时间看政府的规划
你好!土地储备,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在批准权限范围内,对通过收回、收购、征用或其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储存或前期开发整理,并向社会提供各类建设用地的行为。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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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有序实施城市规划,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储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土地储备,是指市、区(县)政府委托土地储备机构,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储备计划,对依法征用、收回、收购或者围垦的土地,先通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或者必要的基础性建设等予以存储,再按照土地供应计划交付供地的行为。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土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批准本市土地储备计划,协调解决土地储备中的重大问题。  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地资源局)负责本市土地储备计划的组织编制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区(县)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储备计划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投资、规划、土地、建设等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土地储备项目的相关审批职责。第五条(储备机构)  市土地储备中心是市政府设立的土地储备机构,在本市区域范围内实施土地储备,负责储备地块的前期开发,承办储备地块按计划供应的前期准备工作。  各区(县)政府设立一个土地储备机构,在本区(县)区域范围内实施土地储备。  经市政府批准,其他的专门机构可以在特定区域范围内实施土地储备。第六条(储备范围)  下列土地应当纳入土地储备范围:  (一)滩涂围垦成陆并经验收合格的土地;  (二)拟转为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原国有农用地;  (三)拟调整为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原划拨国有土地;  (四)拟依法征用后实行出让的原农村集体所有土地;  (五)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收回的闲置国有土地;  (六)市政府为实施城市规划需要储备的其他国有土地。第七条(储备分工)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二)、(六)项所列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储备;其他各项所列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和所在地的区(县)土地储备机构联合储备。  经市政府批准的专门机构,在相关批准文件规定的区域范围内实施土地储备。第八条(储备计划)  本市的土地储备计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明后年的土地供应计划相衔接。  市房地资源局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在每年第四季度组织编制下年度的土地储备计划,经市土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分解下达。第九条(储备地块的立项、规划和用地手续)  土地储备机构应当在土地储备计划范围内确定地块实施储备,并可以向投资主管部门办理储备地块的前期开发立项手续。  储备地块的前期开发立项批准后,土地储备机构可以向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其中,储备地块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由土地管理部门按法定程序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征地手续后,发给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应当载明储备地块的坐落、四至范围、面积等事项。第十条(储备地块的补偿安置)  土地储备涉及房屋拆迁、征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房屋拆迁许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审批等相关手续,并按照规定的标准、方式和程序实施补偿安置。  土地储备机构对原划拨给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实施收购储备的,应当按照本市的基准地价并结合土地市场行情,与该单位进行协商,确定补偿价格,签订收购储备协议。第十一条(储备地块的基础性建设)  储备地块有经批准的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土地储备机构可以在完成该地块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拆除,并经投资、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准后,按照规划要求实施基础性建设。  储备地块的前期开发立项批准前,已有经批准的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投资、规划管理部门应当在批准前期开发立项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一并审批储备地块的基础性建设。

5,如何土地储备工作

先做确定要储备的范围,再做基础现状调查,然后结合土地规划、城市规划分析储备价值,确定储备地块及期限。
土地储备机构是接受政府委托从事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职能机构,基本职责是土地储备,具体来讲就是协助政府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出让机制,根据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供地计划和市场需求,适时收购、储备土地,并将经过开发的储备土地投放市场。

6,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办法框架怎么搭建

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办法框架搭建办法如下:  1、土地储备机构监管方面。国土部门将建立土地储备机构实时更新名录,进行名单式管理与监测,被列入名录的土地储备机构需将纳入储备土地、已供储备土地、储备资金收支、各类融资等相关信息上传至监管部门,并以此作为土地管理、财政预算、金融贷款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意图矫正有的地方土地储备机构设置不规范的现象,将不符合规定的土地储备机构排除在名录之外,倒逼其规范设置和运作。  2、储备土地规模结构方面。要求土地储备机构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以控制新增储备土地规模和融资规模。《通知》针对当前有的地方无节制扩大土地储备总规模,进而扩大融资规模的问题,细化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明确提出应将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作为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算、确定年度土地储备融资规模的主要依据,并设置了年度新增储备土地的数量限制,通过总量控制遏制土地储备规模的无序扩张。  3、储备土地前期开发方面。要求土地储备的公共职能与市场运作机制相分离,明确规定有下设或挂靠从事工程建设机构的,必须与土地储备机构彻底脱钩。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不得通过下设机构进行工程建设,以此堵住储备土地前期开发环节中的寻租暗道。  4、土地储备融资行为方面。地方土地储备融资纳入地方性政府债务统一管理;通过增加省级财政部门审核程序,加强对储备土地融资规模的事前控制,由省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准后核发年度融资规模控制卡,融资规模控制卡成为金融机构发放贷款,进行风险控制的重要依据;此外,土地储备机构融资贷款用途必须符合土地储备资金使用范围,不得用于城市建设以及土地储备业务无关项目;纳入储备的土地不能为土地储备机构以外的机构融资担保。  5、土地储备资金管理方面。根据相关规定,土地储备资金专项用于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或收回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价款或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前期开发支出费、贷款利息支出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此次《通知》在严格执行现有政策的基本上,强调加强收支预算和决算的管理,同时,加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的落实与管理,国有收益基金要按规定比例计提,并按规定用于土地储备。土地储备机构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储备资金,不得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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