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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租赁的纠纷有哪些

房屋租赁的纠纷主要有四种: 1、租期及押金纠纷; 2、房屋水、电、煤费用纠纷; 3、房屋设备的使用及赔偿纠纷; 4、租赁备案纠纷。 所以,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房屋租赁的纠纷有哪些

2,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出现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3,租房中的纠纷主要包括哪些

租房中的纠纷主要包括: 1、租金违约纠纷。承租人不履行合同,长期拖欠租金,恶意拖欠,承租人违约导致纠纷等。 2、损害赔偿纠纷。房屋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房屋损坏赔偿纠纷; (2)人身财物损害赔偿纠纷; (3)房屋租赁房屋共有人的合法权益损害纠纷; (4)装修费用纠纷。 3、房屋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

租房中的纠纷主要包括哪些

4,房屋租赁纠纷怎么办

(1)调解。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民间纠纷的调解处理,调解特别适用对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实、责任含糊不究的租赁纠纷,租赁双方就近请调委会调解通过调解,纠纷双方,互谅互让,以达到既解决纠纷又不伤和气的目的。(2)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仲裁法》第2条内容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公民个人之间的房屋租赁纠纷等。房屋租赁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根据条款或仲裁提请仲裁机构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做出仲裁裁决,解决房纠纷。仲裁具有“公正及时,程序简便,专家断案,依裁终局”的优势,可以使当事人避免陷入于官司的旷日持久的纠缠和身心疲惫的针锋相对之中,是一种比较受推崇的争端解决机制。(3)诉讼。有些租赁纠纷不愿意调解或不服调解,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将房屋租赁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诉讼活动而做出的判决的强制力,要远远大于调解和仲裁。

5,房屋租赁纠纷如何解决相关法规是怎样规定的

租赁合同这一块在现行法律这一块没有明确的规定.你们现在要弄明白的是房主为什么要重新签定合同,他的理由是什么.如果合同上存在有重大误解,你们可以重新签定该合同.反之,你们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社区居委会反映问题,他们会帮你们协调的.
这算什么纠纷啊,不详细的合同对你们本身也没保障啊,重签就重签,主要你要看好双方条款和违约条款。(基本上跟上次签合同时的协议和双方意愿没有多大变动就行了)再说如果合同没有签好,没有确定的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你可以要回租金的,直接去房屋出租中心反映,要不申请仲裁也行。反正你是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如果是不平等条约的合同,你可以要求不签,因为你有上一份的合同啊。那是最好的证据(最有力)
合同法、物权法、民法、房地产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若干问题司法解释(这个最新的,也最细的,很重要)
顶hsg0660的回答如果你不想重签的话那么是房东重新拟订的合同对你有什么不利的地方?还是你们签的合同对房东有什么不利的地方?这个可就值得怀疑了

6,遇到房屋出租合同纠纷该怎么办

承租人一般是在租赁房屋期内根据租赁合同的用途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均规定,装饰物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归出租人无偿收回。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往往因为合同无效或者当事人约定出租人提前收回装修物,这就存在对装饰物现价值的确认问题。遇到这类房屋出租合同纠纷首先应由租赁双方对装修物进行协调,这样既解决了问题,同时也节省减少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委托评估评估机构对装修物的价值进行评估。一般评估是按照装修物的正常使用年限计算折旧,房屋装修物的使用年限应与租赁期限相符,故装修物收回时的现价值应当按照租赁期限的计算标准的折旧。还有就是你的合同没到期的话,按照合同内容规定,房东是要赔偿你规定的损失金额的。
针对这种房屋出租合同纠纷最好先找房主协调并让他给出解决办法,他有义务解决你租住房间无法入睡的客观问题,你在租房时他也有提醒说明的义务,否则你可以要求房主退房;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依本法条解释,你的租赁物就是住房,无法睡觉则会严重危及你的健康。
租赁合同没到期的话,按照合同内容规定,房东是要赔偿你规定的损失金额的;承租人一般是在租赁房屋期内根据租赁合同的用途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均规定,装饰物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归出租人无偿收回,可以双方具体协定房东赔偿范围。
你好,你的情况很典型,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出租人在承租合同有效期内将房屋出卖的,不影响承租人的承租权。也就是买卖行为不影响之前已经发生的租赁关系,对于这样的情况,你有权继续承租,若出租人主张要求你搬离,你可主张你们租赁合同约定相应的违约金,有实际损失的可主张赔偿,对于你装修的损失,一般根据你与其签订的租赁合同处理,一般租赁合同对装修等情况均会有所约定。
买卖不破租赁,你有权继续租住该房,协商不成起诉维权。

7,房屋租赁纠纷怎样合法解决

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解决 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1)申请仲裁解决问题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反之,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民事诉讼解决问题 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最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城镇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就一房多租使用权归谁、优先购买权怎么行使、“二房东”转租行不行、租房装修权益界定等热点问题,统一了裁量标准。这一新规对解决房屋会带来怎样的影响?市民在租房活动中遇到纠纷应当怎样合法合理的解决?昨天,三位法律人士做客晚报政法热线,为广大读者提供了专业的解答。  嘉宾档案龚雷:虎丘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长高梨琴:虎丘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龚雷:按照法律规定,出租方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必须以书面方式通知承租人,出租人有证据证明无法通知承租人本人与授权代理人的除外。虽然你的房东说张贴了通知,但实际并不发生通知的法律后果。出租人没有通知承租人,将租赁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承租人要求撤销租赁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出租人没有通知承租人,将租赁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承租人要求撤销租赁房屋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承租人能够证明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应当知道房屋存在租赁关系且未到期,出租人出卖房屋未通知承租人的除外。另外,法律规定,承租人对出租人出卖的租赁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主要是指价格、价款支付方式等,但出租人有证据证明其与第三人存在亲属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且该关系对其是否出卖房屋或出卖房屋的条件确有重大影响的除外。所以,如果查实你租赁的门面房确实是出售给出租人的亲属,且出售的价格是由于亲属关系较为便宜,则你就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房客三个月没交钱我能否解除合同高梨琴:按照新的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计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你的房屋承租人发生拖欠租金三个月,你须履行催告的义务,在承租人15天仍未支付的情形后可解除租赁合同。关于损失部分,因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当然,新的规定对出租人享有的解除权进一步进行了明确,如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房屋,或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纠正或恢复原状的;另外,经营用房承租人累计六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一个月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转租获利房东可主张差额租金张先生:本人有一套门面房出租给个体老板王先生经营服装店,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现已履行了一年,但近期发现经营的人不是王老板,而是由王先生转租给了李小姐,且租金是我租给他的一倍,我把原合同找出一看发现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是否可以转租,请问,王老板是否可以将我的房屋转租?对王先生转租获取的租金,我能否主张得到差额租金收益?庞茂春: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转租须取得出租人的同意。而江苏省高院新颁布的《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于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出租人可解除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同时可要求承租人返还向第三人收取的超过出租人应收租金部分的利益。所以你可以按照规定向王老板主张其多收取的租金收益。庞茂春:根据法律规定,你与房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是生效的协议,但对于房屋的租赁权,原有法律未做明确规定,但新的省高院意见中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出租给两个以上的承租人的,按照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的房屋租赁权:首先是占有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其次是最先支付租金的承租人,最后是生效在先合同的承租人。按照你这种情况,你并不能实际取得房屋租赁权。嘉宾访谈《意见》规定明确细致签租房合同时要更规范房屋租赁引发的纠纷也是很多市民曾经遇到的麻烦事,龚雷法官认为,省高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出台,对以往老百姓经常遇到的一些存在法律争议性的典型问题统一了一个明确的裁量标准,可操作性也更强,比如对房客欠付租金多长时间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房屋空置时间的收益赔偿;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租房装修权益的界定、未办产权证的房屋租赁等诸多热点问题进行了更详细的规定,有利于解决实际纠纷中的疑难问题。因此,对于老百姓来说,《意见》的实施也让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需要多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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