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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是在那年开始执行国四标准的

上海市从2009年11月1日起实施国四标准。

上海是在那年开始执行国四标准的

2,上海人均居住面积法定最低标准是多少

据权威部门统计,至2006年底,上海市居民城镇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22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7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16平方米,增加0.5平方米。
15平米/人是上海目前衡量人居住是否宽敞的一个参考标准,但没有什么“法定最低标准”的,不可能有这样的标准的,现在居无定所的人还不少,难得还会保住吗?

上海人均居住面积法定最低标准是多少

3,上海市居民基本生活费标准每月是多少

俺先来起个头,在上海三个月的情况(包括实习时候的两个月): 房租450(同事合租) 水电50 交通50(骑车15分) 通讯100 吃饭200(工作日在公司吃中饭和晚饭) 交际100 衣服100(平均一下,估计少于这个数一点) 就这些了,其实就是1000左右的样子。 只能这么省了,实在穷的不行,天天想着早日还了贷款:( 快被债务压不过来了,其实也没人催我,就是欠钱心理不爽
2013-2014年上海市居民年平均生活费是3380.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上海市居民基本生活费标准每月是多少

4,上海五险一金最低标准

首先你需要五险一金,自己交公积金5K乘12%加上社保5K乘12%加上医疗大约月1K,公司交1k算先来大约6K,拿到手大约4.5K。
养老保险:单位,22%,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12%,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1.7%,个人,1%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用缴费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用缴费住房公积金:单位,7%,个人,7%2013年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2815-14076元。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4076元,下限为2815元。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2013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年月平均工资,上限:1820元,下限:180元如果是公司企业对于社保这一块还有不明白的,随时可以咨询社保100,很高兴为您服务

5,上海的消费标准

很紧张,四五百勉强也是够了不过住的地方可能只能找找招待所这种了路上的花费估计不能超过300的,在商业街中吃便宜的一顿20,勉强也真是够了
上海人口普查,末期统计数据,上海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水水平6623元/月,在吃方面消费最多最高。参考一下,祝你愉快。(*^__^*) 嘻嘻……
省着点花还是够的。。
推荐你去瑞登酒店。但是促销之类活动也比较多,然后直接坐地铁1号线到徐家汇!够你逛的了,交通安全要注意。所以可要看好你口袋里的钱哦~呵呵 最后预祝你上海一行一帆风顺,或者人民广场。再么就是老城隍庙啊!其实只逛不买的话用不了多少钱的肯定够啊,小偷特别多。500块肯定够的。而且年假期间来上海的话可能物价会有上涨。过年了流动人口比较大,东方明珠啊。你搜索一下就知道了。住宿问题么,杭州做火车1个小时就可以到上海南站了

6,你上海市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4月1日起,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820元增至20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7元增至18元;失业保险金1-12个月每档标准增190元;2015医保年度职工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36万元提到39万元。就业补助、工伤保险标准相应提高。(2015.3.30公布)
1820元
2000左右
2000左右
2015年4月1日起,由1820元调整到2015元,望知晓。
从今年4月1日起,上海将提高多个“民生标准”: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将从目前的1280元调整为14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1元调整为12.5元;城镇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则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570元和430元。这是上海自1993年建立最低工资及低保制度以来,连续19年调整相关标准。 其中,今年上海城乡低保标准的调整幅度是历年来最大的一次。城镇低保标准每月提高65元,增幅为12.87%;农村低保标准每月提高70元,增幅为19.44%。这将有助于缩小城乡低保标准之间的差距,从而较好地保障城乡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 上海市人保部门在解释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时指出,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如果加上个人最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按同口径比较,上海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仍为全国最高。 此外,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等,也不作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对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能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7,高分法律医疗期限内病假究竟怎么休参照上海市标准

非也非也。  1、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若职工合同到期时,正好处于医疗期内的,公司不得终止合同,而是要顺延合同期限直到医疗期满为止。  所以,医疗期的5个月不受限于你说的“合同期限内”。比如你11月10日合同到期,而11月9日不巧生病住院,那么合同到期日期就要往后顺延5个月。  因为你说的是上海地方的案例,我附上上海地方关于医疗期的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关于本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一、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2、医疗期是一个累计计算的概念。但是其累计计算的方式有法律的相关规定。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4条规定,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具体计算办法,可按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执行,即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1天开始,累计计算。如:享受3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2010年11月8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11月8日至次年5月8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3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当累计病休时间等于医疗期时则说明医疗期已经届满,譬如某员工医疗期为3个月,2010年11月8日开始休病假,如果连续请病假的话,次年5月8日医疗期届满。需要注意的是,这时是以自然月作为计算单位。如果是断续请病假的话,则累计的时间应该以30天/月来计算,5月8日前累计请病假的时间超过90天,就算医疗期已经届满了。  综上,医疗期计算的基本步骤为:1、根据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长短;2、根据医疗期长短确定累计病休的计算周期,如3个月医疗期则累计病休的计算周期为6个月;3、在前一步骤确定的计算周期内确定累计病休时间。  3、最后澄清一点,医疗期不是每年能享受一次的待遇,在一家公司,满足一定工作年限后,只能享受一次相应月数的医疗期。如果每年都能休5个月病假……企业无法运转了。  对于你的补充内容的回复:  法律没规定医疗期必须一次性休完,医疗期是可以在一段时间内分开累计休的,具体见我在第2点中给出的法条。  莫被误导了。。。
指这次生病就医开始计算。在合同期内,5个月过去,医疗期结束,不影响合同执行。如果在合同结束前发生了生病就医,有医疗期超过合同期的情况出现,那么,合同顺延至医疗期结束才能终止合同。
你生病住院了 最多能请5个月的病假 是一次病的极限
如果劳动者患病而医疗期已满,则在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同时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时,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上海市对“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标准作出了更明确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在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上班工作,显然无法从事原工作,既然不能上班工作那么当然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故将劳动者不能上班直接视为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以据此而解除劳动合同。 你在你们单位请病假时,只连续工作了1年又2个月,你的医疗期是3个月,即使按工作2年的4个月医疗期标准来看,你也早超过了。所以,单位可以在今年3月份之后,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纵横法律网 高永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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