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用地许可证,上海地区施工许可证可以分地上和地下两部分办理吗
来源:整理 编辑:上海生活 2023-06-19 08:38:37
1,上海地区施工许可证可以分地上和地下两部分办理吗
一般是不行的,因为地下部分和上部结构是一个整体的单位工程,应作为一个整体发包。但现在有些建设单位单独发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根据情况发过两个施工许可证的。最好咨询该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看你的规划证分了没有,举个例子:XXX楼、1#地下车库,这种就是两个单体,是可以分开办理的。如果是XXX楼及地下车库这种,或者是XXX楼,在备注中注明包含了地下XX的一般都是不允许分开办理的!主要就是看是不是两个独立的单体!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2,建设工程土地使用许可证
先后顺序是: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土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局办理) 先到当地政府的发改委去拿批文,然后到当地政府的土地局去拿国有土地使用证,然后到当地政府建筑主管部门去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然后到设计院去除总规划图,然后拿了规划图去规划局拿建设工程许可证,最后是到政府质监安监站去拿建筑施工许可证。在半年内,您能够拿到这几张证算你狠,一年内能够拿到这些证也算本事大了。
3,哪些项目应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临时如何申请 搜
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临时)》一、下列建设项目应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1、新建、迁建单位需要使用土地的;2、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的土地的;3、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4、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申请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市或区、县规划局批准变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各项规划要求的,应申请更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因建设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二、提交资料:1、《上海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件一份);2、1/500或1/1000(郊区1/2000)地形图(五份,市局审批项目六份),其中一份地形图上应用红色实线(铅笔)标明用地位置地界;3、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有关计划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通知及附图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文本及附图各一份(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5、方案已批复的,须加送《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批复》及附图(复印件一份);6、市政交通、市政管线工程只需送审上述第1、2、3、5项文件和图纸,如已办选址(选线)项目,还应送上述第4项文件和图纸;7、建设项目因施工需要临时使用基地以外土地的,建设单位(个人)在申请建设用地时应一并提出申请。单独申请临时用地项目,除需送审上述第1项图纸外,使用本单位(个人)土地的应送土地使用权属的有关文件;使用本单位(个人)以外土地的,应送相关的土地权属文件和与土地权属人签订的临时使用土地协议;使用带征土地的,应送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8、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三、领取资料: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通知》;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附图。
4,上海 土地使用证
根据199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房地产登记条例》,上海市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对房地产权利人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房地产权证分三种颜色,四种类型。 房产证有绿证、红证、黄证之分,是房地产主管部门对不同房地产权益实行分类发放和管理的需要,绿、红、黄三证的房地产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的房地产权利。 绿色权利:颁发给拥有土地使用权已出让、转让地块上房地产的权利人,该证所记载的房地产可直接进入房地产市场。 以下情况填写绿证: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2:外销商品房: 3:己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花园住宅; 4:己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侨汇商品房。 以下情况应填写绿证,并注记“限内销房”: 1:已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内资六类用地; 2:己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内资联建、参建商品房屋; 3:外资内销房; 4:1994年4月30日前立项并取得商品居计划,1994年12月31日前领取土地使用证的内销商品房。 红证所记载的房地产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以下情况填与红证: 1:申请集体所有的非农用地登记的; 2:申请坐落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所有的房屋登记的。 黄色权证:颁发给除上述用地情况外的拥有其他地块上房地产的权利人,该证所记载的房地产按规定办理补地价等有关手续后,可进入房地产市场。以下情况填写黄证: 1:以征用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2:坐落在征用划拨土地上的单位和个人的房屋; 3:公有住宅出售后的房屋; 4:职工购买的平价房、优惠价房等; 5:补偿所得的房屋。 另外,现在市场上还有一种咖啡色房地产权证,是绿证,黄证、红证颁发前使用的一种房产证,是当年在房、地分离时由当时的房产管理局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此证自1996中3月1日起已停止发放。 最新法规规定:所有黄证将转变为绿证。 使用权房屋将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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