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用人单位不加公积金,上海公司没有给我们加公积金去哪里举报
来源:整理 编辑:上海生活 2023-06-04 21:5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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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公司没有给我们加公积金去哪里举报
可以到就近的上海市公积金中心各区县管理部投诉。详细地址可以打12329咨询。
2,上海公司不交公积金怎么办
法律主观:公司不交公积金的,员工可以去住房公积金中心投诉,或者向工会组织提意见。公积金是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的长期住房储金,单位不交将会依法受到惩罚。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用人单位不加住房公积金
首先,不签合同就是单位违反劳动合同了。如果是上海本市户口的,单位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是外省市户籍的,单位可以选择缴纳综合保险或社会保险(由单位选择,劳动法最低标准是缴综合保险啦)。劳动法规定的只有三金,至于公积金的话劳动合同法是没有规定的。不违法,住房公积金不是法律强制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是否给员工交纳。
4,在上海工作单位不交公积金怎么办
法律分析:根据上海目前的公积金政策,如果您以后不再回上海工作,你可以办理销户提取,将您的公积金余额提出(提现金或转账都可以,但现金金额超过五万的需要预约)。要注意的是销户之后,您再回上海工作重新缴存公积金的手续比较复杂,请慎重考虑。因此如果你以后还回上海工作的话,建议你先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手续。待以后回上海找到工作单位后,再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启封,就可以继续正常缴交了。如果您以后不打算回上海工作,请按照如下流程办理提取:所需材料: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省市户籍证明、申请人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如退工单或单位加盖公章的离职证明等)。(1) 先开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经查询个人公积金账号在上海原单位里由单位里开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2) 提取证明开好携带所有材料去上海各区就近的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现金或转账都可以。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5,我是外地人在上海上班已经6年但是单位不给加公积金对吗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第八条 单位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市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应当按以下标准处罚:(一)单位应设未设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100个以下的,处1万元罚款;(二)单位应设未设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100个以上500个以下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三)单位应设未设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500个以上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到时你回河南的话,你的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出来的,你的保险也可以转回河南,这没有任何异议,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有不明白的可以继续问我,
6,请问下我上海的我单位里不加公积金没有公积金能贷款买房吗
1、可以的 2、公积金只是在你买房子的时候可以利息低一些 就是多补钱给你你没有 照样可以贷款买房子的可以买房子的,公积金贷款好一点,商贷现在好像是7.015.公积金貌似是 5.14。所以还是公积金贷比较划算。你可以买房子,但是不能用公积金贷款。只能商贷。[i=s] 本帖最后由 新旺 于 2012-4-18 15:40 编辑 [/i] 相比于银行利率,公积金贷款显然是个“性价比更高”的金融帮手,[url= <a href="http://wenwen.soso.com/z/urlalertpage.e?sp=shttp%3a%2f%2fcs.taofang.com%2fzt_csjsfsq%2f%5d" target="_blank">http://cs.taofang.com/zt_csjsfsq/]</a>长沙经适房申请条件[/url]?但是看起来,很多读者依然对于公积金贷款问题多多,这一期,我们选择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公积金贷款问题,希望能够帮助更多读者。 如果你有买房疑问,可拨打本报热线96360或登录0731房产网“佳佳置业小帮手”栏目,咨询有关购房话题。 提问1:您好!我于2002年购买了一套118平米的经济适用房,已于2005年拿到产权证。当初买这套经济适用房时在工商银行按揭贷款,已于2007年全部还清。我现在想购买一套94平米的商品房,我在省直公积金中心已缴费十多年了,想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以前没有使用公积金贷过款),该楼盘属省直公积金放贷范围,请问下我首付至少要付几成? 小帮手回复:您好!省直公积金缴存的职工家庭现有一套住房,再使用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金额不超过购房价款的50%,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提问2:我在2005年用银行商业贷款的方式在长沙购买了一套95平米的经济适用房,2007年贷款已还清,在2010年已取得房产证。现因工作原因需要到郴州购买一套住房,我能用我长沙市的住房公积金(已正常缴款11个月)申请贷款吗?如果一次性付款,会不会影响到我长沙的经济适用房产权呢? 小帮手回复:您好!您的经济适用房已出房产证,现在再购商品房的话不会影响已办理产权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目前郴州与长沙公积金中心已建立合作关系,如果您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话是可以在长沙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但必须出具您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明细单以及未贷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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