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动迁房退税

请问你是哪里的,有地区差异的(差异不大供你参考)上海的:要看你动迁协议怎么写的啦。你分的房子的没有税可退。(房屋动迁)你动迁后的钱(货币动迁)可以进行抵扣契税,也就是讲你买的一套期房可以退契税,拿你的动迁协议、身份证,户口本,新买房子的合同,契税单,发票等(有的按照动迁人的比例来分)到交易中心退税窗口办理。你的动迁房:可以在你不住的时候卖。卖的时候可以不用交营业税(税费大头)但是你要交个人个人所得税你卖掉房子的材料保留下来,你再买房子的时候又可以抵扣契税。

动迁房退税

2,拆迁房过户税的问题急急急

根据你的描述,给你如下答复:1、税费问题A、你的理解有误,你太太在取得房产证以后才取得居住证,那么退税标准是按照取得居住证三年才可以办理退税手续;换句话说:比如你房产证是2012年9月20日取得,你房产税缴纳日期就2012年9月20日起开始,直至你太太的居住证满三年即可申请退还原来缴纳的所有房产税;B、你取得该房屋产权证以后缴纳的房产税和原来的业主户籍没有任何关系;C、房产税和出台日期没有关系,征税节点按照你太太取得以你太太为权利人的产权证开始起征,取得产证之前的房产税就算补交也应由出售方承担;D、买卖过程中产生的购买方应该承担的税费如下:契税:房屋总价*1.5%合同印花税 少许交易手续费 少许出售方:个税:房屋总价*2%合同印花税 少许交易手续费 少许营业税 全免以上税费和买卖双方户籍没有任何关系;2、限购问题A、限购政策明确只要夫妻双方有一方符合购买条件即可,不审核配偶是否符合社保或个税是否满一年;但是,过户配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明到场或许具备公证委托书;B、你太太的父母或者你的父母只要没有社保或个税均属于限购范围,只要不具备上海的社保及个税均不可上产证;除非从现在开始重新缴纳直至满一年以后再过户,而且补交社保及个税均不认可(只有夫妻关系及未成年子女可以免除,你们的父母和你们属于两个不同的家庭)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希望采纳

拆迁房过户税的问题急急急

3,上海动迁房过户所涉税费和限购问题

根据你的描述,给你如下答复:1、税费问题A、你的理解有误,你太太在取得房产证以后才取得居住证,那么退税标准是按照取得居住证三年才可以办理退税手续;换句话说:比如你房产证是2012年9月20日取得,你房产税缴纳日期就2012年9月20日起开始,直至你太太的居住证满三年即可申请退还原来缴纳的所有房产税;B、你取得该房屋产权证以后缴纳的房产税和原来的业主户籍没有任何关系;C、房产税和出台日期没有关系,征税节点按照你太太取得以你太太为权利人的产权证开始起征,取得产证之前的房产税就算补交也应由出售方承担;D、买卖过程中产生的购买方应该承担的税费如下:契税:房屋总价*1.5% 合同印花税 少许 交易手续费 少许出售方:个税:房屋总价*2% 合同印花税 少许 交易手续费 少许 营业税 全免以上税费和买卖双方户籍没有任何关系;2、限购问题A、限购政策明确只要夫妻双方有一方符合购买条件即可,不审核配偶是否符合社保或个税是否满一年;但是,过户配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明到场或许具备公证委托书;B、你太太的父母或者你的父母只要没有社保或个税均属于限购范围,只要不具备上海的社保及个税均不可上产证;除非从现在开始重新缴纳直至满一年以后再过户,而且补交社保及个税均不认可(只有夫妻关系及未成年子女可以免除,你们的父母和你们属于两个不同的家庭)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上海动迁房过户所涉税费和限购问题

4,求问关于上海动迁买房退税的问题怎么解释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沪地税地[2004]105号)条件:1、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占用、拆迁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对其成交价格不超过原土地,房屋权属作价补偿费和货币化安置款的部分,给予免税照顾,超过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2、凡新购进住房所支付的房价低于或等于售房收入的免征契税,凡购进住房高于售房收入,按房价的差额部分交纳契税。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的项目。关于动迁退税 1. 动拆迁协议书(原件及印件)、动迁许可证(请到动迁组复印并加盖红章和动迁范围)2. 动拆迁协议安置人员原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 新购房屋合同、发票、产权证、合同印花税贴好(原件及复印件)4. 特种存单(货处化安置款)、银行划款凭证或其他付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5. 退契税者需提供新购房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6. 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沪地税地[2004]105号)条件:1、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批准征用、占用、拆迁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对其成交价格不超过原土地,房屋权属作价补偿费和货币化安置款的部分,给予免税照顾,超过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2、凡新购进住房所支付的房价低于或等于售房收入的免征契税,凡购进住房高于售房收入,按房价的差额部分交纳契税。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的项目。关于动迁退税 1. 动拆迁协议书(原件及印件)、动迁许可证(请到动迁组复印并加盖红章和动迁范围)2. 动拆迁协议安置人员原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 新购房屋合同、**、产权证、合同印花税贴好(原件及复印件)4. 特种存单(货处化安置款)、银行划款凭证或其他付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5. 退契税者需提供新购房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6. 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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