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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婚假多少天到底有没有取消晚婚假期

陕西省的婚假是3天,自愿参加婚前检查的增加10天婚假。现在全国各省都早已取消晚婚假了。
没有

陕西省婚假多少天到底有没有取消晚婚假期

2,陕西省对公务员事业单位结婚假

1. 陕西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是享受陕西2016年5月26日新出台的婚假政策,取得合法婚姻后,即可享受13天的婚假。2. 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劳动者结婚时给予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陕西省对公务员事业单位结婚假

3,请问陕西省婚假怎么规定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一)婚假: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请问陕西省婚假怎么规定

4,陕西商洛的婚假是多少天现在有没有晚婚假

2016年起全国就已经全部取消了晚婚假。陕西省的婚假是3天,自愿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额外增加10天婚假。
2018年婚假规定: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7、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5,陕西法定的婚假是多少天

不在公司工作了,没休完婚假不能补回了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23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

6,陕西省婚假要的是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吗

需要给单位的人事部门一份结婚证的复印件(结婚证的发证日期要在入职日期之后)陕西: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接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职工达到晚婚年龄而未婚的,在参加集资建房和分配住房时,与已婚者享受同等待遇。农民和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奖励。”陕西生育保险新规定:参加婚前检查可增加婚假产假  陕西省卫计委26号发布了《实施中有关问题具体应用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明确,今年元月1号以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为合法生育。2015年12月31号前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在今年内仍可申领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证后再生育的则收回光荣证,并追回已领取的优惠和奖励。   新《条例》提倡优生优育,将原来20天的晚婚晚育假,拆分为婚前检查和孕前检查假期。即参加婚检的,婚假由3天增加10天,可休13天。参加孕检的,产假增加10天,可休168天。如果难产,则再增加15天,可休183天。男方护理假增加到15天,夫妻异地可享受20天。新的产假护理假休假办法从今年5月26号起执行。

7,陕西省晚婚婚假是多少天

陕西省: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第三十六条 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接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 但是有一点哦。。。。。。。我们培训时会讲,必须是男女双方均为完婚年龄才可以享受晚婚假的。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四百多天吧
职工实行晚婚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目前法定产假是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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