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想知道 天津市 红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在哪和电话
来源:整理 编辑:天津生活 2022-12-20 23:16:50
1,想知道 天津市 红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在哪和电话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主营业务:行业类别:大队,执法法人:邮政编码:300130联系人:公司传真:电子邮件:企业网站:联系电话:26372254联系地址:勤俭道202号
2,天津市综合执法局
这个问题是什么意思?问地址吗?1.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直属一大队 天津市河东区成林道28号2.天津市河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第一大队 天津市河西区沿河路3.天津市河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第四大队 天津市河西区友华路4.天津市河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第二大队 天津市河西区绍兴道5.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第六大队 天津市和平区沙市道6.天津市河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第五大队天津市河西区杭州道这是我知道的,仅供参考吧
3,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待遇怎么样
1、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待遇,按公务员标准执行。 2、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属于政府职能部门,享受公务员待遇。 3、《公务员法》第十二章规定: a、第七十三条: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b、第七十四条: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 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c、第七十五条: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 d、第七十六条: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 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e、第七十七条: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f、第七十八条: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g、第七十九条: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退休金以及录用、培训、奖励、辞退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4,天津市综合执法24小时热线电话
天津市综合执法24小时热线电话是87880531(白天),87880505(夜间)。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向全市公布全系统的举报电话,向群众征集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系统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线索,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渠道,使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遇到综合执法系统那些不作为,不担当的问题可以拨打这些电话寻求帮助。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为人民政府领导下的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行使:(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三)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外的违法占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四)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违法占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五)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规划部门许可的违法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天津市其他区域综合执法24小时热线电话滨海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5866062(白天),65296902(夜间)和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7113411、27113415河东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4342959河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59657008河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6435403南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7563050红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6568901(白天),86516783(夜间)东丽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84375017西青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7916920津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8548257北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6390809武清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59622008(白天),59622006(夜间)以上内容参考 人民网-天津市综合执法系统公布举报电话
5,天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是怎样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的政务、事务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公文审核、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的相关事宜,承办以局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编写会议纪要、简报,做好会务工作;负责议案、提案和信访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执法装备、公务用车、办公用品购置和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人事教育处 负责局机关及执法督察机构的党务、机构编制、人事劳资、退休干部管理、计划生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对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政正职的任免调整提出建议;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廉政教育、行政效能建设;承办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的考录工作;负责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 (三)法制宣传处 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政策的研究,草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制监督工作;负责重大违法违章案件查处行为的审查、听证、申请强制执行工作;指导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开展案件的听证、行政诉讼和调解工作;受理相对人对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复议案件;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制度建设,制定行为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统一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和处罚标准,提高执法人员队伍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的法制和业务培训及考试工作;负责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审查认定及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宣传报道工作,组织、指导基层开展社会宣传。 (四)执法协调处(信息指挥中心) 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检查和考核;负责编制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划,制定目标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挥、调度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开展重大和专项执法活动,组织实施本局直接强制执行的执法案件;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综合考评工作;开展业务工作交流,指导基层开展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信息指挥工作;负责建立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监控;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业务统计工作;负责群众投诉电子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计划财务处 负责财务、审计工作;负责经费预算、会计核算、财务监督工作;负责对各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补助经费的分拨及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和各项费用结算工作。 督察总队 (一)负责重大和跨区域、结合部地区及上级交办的违法违章案件的查处工作。 (二)承办全市临时性、突击性的执法任务。 (三)负责上级交办和群众反映的案件查处和督办工作。 (四)负责全市城市环境秩序管理巡查工作。 (五)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监察工作,具体承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综合考核工作。 (六)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督察工作,开展风纪纠察,受理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的投诉、举报和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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