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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内容是什么

2,劳动合同法47条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这个劳动合同法47条。不知道你问什么第八十七条是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个已经很明确了啊???

劳动合同法47条经济补偿

3,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能获得赔偿。 新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4,劳动合同法第47条如何理解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一条是指劳动者上年度的实际工资的平均数,也就是说,上年度工资总数/12个月,但也有例外,就是劳动者月工资如果超过所在省或市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不按实际工资支付,而是按平均工资三倍支付。例如,你地区月平均工资是2000元,而你实际工资8000元,就只能按6000元一个月算。
比如你在单位工作了4个月,不满六个月。那么向你支付半个月补偿。如果工作了7个月,满六个月不满一年了,那么支付1个月补偿。工作了13个月,满1年又1个月的,按1个月+半个月算。因为前一个年份已经满了,后来的1个月重新算。另外lz不会姓宋吧……
这不是很明白么,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天给一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不满六个月按半个月工资发呗。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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