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一下经济适用房房的土地出让金是什么情况下交的是办产权证时

卖房的时候 经济适用房土地是国家划拨的 2年内不能出售 在首次交易时补缴1%的土地出让金
我不会~~~但还是要微笑~~~:)

请问一下经济适用房房的土地出让金是什么情况下交的是办产权证时

2,重庆土地出让金多少

划拨地的土地出让金有级数之分,出让金价格分别为:一级地 88.5元/平米 二级地 75元/平米三级地 63元/平米四级地47.5/平米
土地出让金是按照该地块土地面积缴纳的;不分用途。

重庆土地出让金多少

3,经济适用房买卖要交多少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

具体补交金额如下:1、主房保障面积以内需补交金额=(同地段出让土地普通商品住房市场评估确认单价-原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单价)×经济适用住房已享受面积×50%;2、主房保障面积以外需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补办出让时点的出让和划拨两种用地性质市场评估价的差价全额补交;3、附房、阁楼需补交金额=(同地段出让土地普通商品住房的附房、阁楼市场评估确认单价-原购买附房、阁楼时的单价)×附房、阁楼面积。
经济用房5年后转让金是出售者缴纳转让费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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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重庆经济适用房过户费用

是的,产权满五年才能过户。缴纳3%契税和1%个人所得税。办理土地证过户时,要缴纳一笔土地出让金,你的土地证就是出让性质的土地了。
经济适用房满5年即可交易,不存在任何原产权人去世,即丧失产权的说法。先说费用吧,四川省通行的,各地房管局都有同样文件规定,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全额集资建房——转移手续费:每平米3元。转移登记费:住宅80元,营业房550元。若要办理共有权证,每多一个权证多10元。至于税,满5年后,就没有营业税了,一般来说只有契税——总价的2%。其他的有教育税、印花税等,不过这些加起来不过百,所以你不用担心。应该说最贵的,是土地的转让金。因为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全额集资建房,建房用地是国家优惠了的,属于划拨性质,你买过来就会变成出让性质。这个土地出让金各个地方不同,建议你问问国土局受理窗口人员,一定要告诉工作人员你所买房产的具体位置,因为同一城市,不同位置的出让金都不同。另外,如果你所购置房产未满5年,你觉得不安全,建议你到公证机关公正此次交易,这样即使你付了钱款给对方,对方有任何闪失,你手里也有法律依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5,重庆二手经济适用房土地收益金事宜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土地使用是出让的就是说已经交纳了土地出让金,过户时是不需要再交纳土地收益金的,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是使用的划拨土地,是没有交纳土地出让金的,在交易(过户)时是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的,但房产证上又注明地是经济适用房性质,这样的注明有些矛盾,请你拿着这本房产证到发证机关去咨询一下,或者到国土资源局去咨询一下,他们应该会有满意的回答。如果满意请采用,谢谢!
经济适用房分两种,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子,一般就是集资建房或者是回迁房,交易的时候买方出3%的土地出让金,另外一种就是经济适用房立项的房子,就是批地的时候就是按照经济适用房审批的,这种房屋必须满5年才能交易,交易的时候要缴纳10%的综合地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税费如下:1、在交易过程中:①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减半交纳,即交2%。②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③印花税:买方房价款的0.5‰。④公共维修基金:购房款的2%。2、在申办产权证过程中:①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②房屋所有权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③印花税:每件5元。

6,重庆经济适用房出售有哪些费用

一、买卖: 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 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 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 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 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 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三)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四)契税:1.5%,由买方缴纳; 二、出租: (一)土地收益:按出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二)营业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事业发展费、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按租金收入10%的综合征收 率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三)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按现行规定征收; 三、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7,经济适用房的土地出让金是多少

你说政府所得?这个不太清楚,反正老百姓一分钱也捞不到。
居民个人在取得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满5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出售时,应当在市人民**规定的收费窗口按照出售时该房屋市场评估价与购买时该房屋总价差额的一定比例交纳收益,凭缴款证明,房产部门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国土部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予以土地变更登记。转让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取消原有加注内容“经济适用住房”,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所记载的土地性质由“划拔土地”变更为“出让土地”。
经济适用房分两种,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子,一般就是集资建房或者是回迁房,交易的时候买方出3%的土地出让金,另外一种就是经济适用房立项的房子,比如北京的回龙观、天通苑、通惠家园等等,就是批地的时候就是按照经济适用房审批的,这种房屋必须满5年才能交易,交易的时候要缴纳10%的综合地价款,其他的税费主要是契税(个人购买首套90平以下家庭住房1%,不是首套或者90平以上的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3%),营业税(普通住宅未满2年的缴纳差额部分的5.5%,满两年免征,非普通住宅未满2年的缴纳全额的5.5%营业税,满两年的交差额部分的5.5%),个人所得税(未满5年并且有差额的缴纳1%或差额部分20%),其他的就是一些工本费之类的很少的钱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登陆我的个人网页,在下方的留言部分提问,我会及时为您解答,
在规定发布之日以前,按出售价格的10%上交,在规定发布之日以后的,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出售价格低于市有关部门公布的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以下简称指导价格)的,应按指导价格计算价差。买卖双方对指导价格有异议的,可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对房产价格进行评估,所需评估费用由委托方承担。购房人按市场价购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后,取得商品房产权。产权人也可以按原购房价格和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住房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后取得商品房产权。规定的意思就是,购经适房的价格与上市交易时同地段的商品房指导价的差价的70%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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