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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证法颁布前的公证行为适合新法吗

新版公证法只针对新发颁布后的公证行为,之前的不予管辖
新版公证法只针对新发颁布后的公证行为,之前的不予管辖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公证法颁布前的公证行为适合新法吗

2,公证法实施细则全文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是为规范公证活动,保障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依法履行职责,预防纠纷,保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8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当前版本是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一条为规范公证活动,保障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依法履行职责,预防纠纷,保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第三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第四条全国设立中国公证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公证协会。中国公证协会和地方公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中国公证协会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制定,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公证协会是公证业的自律性组织,依据章程开展活动,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第五条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公证机构、公证员和公证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公证法实施细则全文

3,公证法有规定保全证据公证书上有几名公证员签名这份份公证才有效

证据保全公证现场需2名公证人员,公证书上签名章只有一个,即一个公证员。公证机构派员外出核实的,应当由二人进行,但核实、收集书证的除外。特殊情况下只有一人外出核实的,应当由一名见证人在场。【陕西省西安市汉唐公证处】竭诚为你服务

公证法有规定保全证据公证书上有几名公证员签名这份份公证才有效

4,有没有公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二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婚姻声明书见证人要两位有什么规定么

第八十一条 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你说呢...

6,公证法规定不得私设公证处吗

但由于有的县区公证处人员和硬件上的限制,市公证处,县(区)公证处,在06年之后取消了级别设置,每个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效力都是一样的。2006年之前公证处有级别和权限划分,分为国家公证处,省公证处一般公证处都是依附于司法行政机构也就是司法局设立的,不得私自设立
1、本村村民购买可以,最好改名,否则物权不会转移,即使公证了物权也不会转移。 2、不更名只在公证处公证,完全无效,只有产权证上的登记产权人才受法律保护。 3、非本集体成员(别村居民、城市人口)购买无效,公证处都不会给你公证。

7,公证法房屋不作他项公证是否有效

1)由于我国对房产权属的认定,只唯一认可房产证,做了委托公证,你仍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2)随着新的公证法实施,公证的法律效力大大降低!而且委托公证的法律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也就是说还存在房主将房子卖给第三人的可能!而过户则不存在3),如果如果卖方有未了结的债务,法院依然有权利冻结或查封卖方的房产.
你们是无权阻止的!有的是全免,但是有特殊约定的除外,财产与继母无关,有的是免一半,你们只能追究你父亲!但是遗嘱过户是必须公证1)根据新婚姻法!30万*3%=9000一般这种房产可以直接过户!赠与可以随时撤销!严格的说如果再婚了,但是不影响继母获得房产,如果房产证是你母亲的名字将更复杂!2)契税各地的规定不一样!不论采用那种,最终都是要过户!这是房产证是你父亲的名字,就是如果你父亲将这房子送给你继母!也就是说如果你父亲将来想给你继母的话,一半1万左右就可以下来了!或采取赠与过户或者遗嘱赠与过户,但是不具备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转让公证不能撤销,不分割,其他的权利人必须放弃继承,不过有些地方是收3%:婚前财产是夫妻一方的财产

8,以下哪些属于公证法规定的公证当事人的义务

1、应如实填写申请表。 2、应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情况,提交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3、应配合公证员的核实工作,配合公证员按规定的程序、期限办理公证。4、应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支付办证中发生的代书、翻译、查档、鉴定、检验、检测、交通等费用。5、应在收到受理通知单、公证书等文件时,按照要求签收回执。 6、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在办证活动中进行违法行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伪造、变造的公证书、公证机构印章。
一、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②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③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二、委托代赠与合同委托代需要做委托公证手续,委托人委托公证,必须亲自携带委托书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委托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下列材料:1·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2·委托事项如房产委托则需要(房地产证)或者房产买卖合同书;3·委托人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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