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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民政厅单位怎么样

你要想去福利好的单位,去企业吧!河南省职公务员基本都是阳光工资
河南省民政厅是省级机关,工作人员都是公务员编制,当然是很好的单位。

河南省民政厅单位怎么样

2,河南民政局官网

河南省民政厅:http://www.henanmz.gov.cn/郑州市民政局:http://mzj.zhengzhou.gov.cn/

河南民政局官网

3,河南民政学校怎么样

河南民政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就业先进集体、2012年度河南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河南省雨露计划省级培训基地、河南公众最满意的十佳中等职业学校、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河南省民政学校是1986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隶属于河南省民政厅,是一所集普通中专、联办大专、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和干部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学校。2012年9月,在省民政学校基础上筹备河南社会工作职业技术学院已被省政府纳入河南省高校设置十二五规划。为社会培养和输送

河南民政学校怎么样

4,谁知道河南省民政学校怎么样在郑州是中专联办大专学的是

如果你对计算机技术感兴趣,将来想在计算机技术领域有一番作为,那么应该去专门儿的计算机技术学校教的技术才专业。
我不会~~~但还是要微笑~~~:)

5,河南省民政学校怎么样好吗

河南省民政学校教学质量优秀,师资力量雄厚,是很好的学校。河南省民政学校是1986 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隶属于河南省民政厅,是一所集普通中专、联办大专、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和干部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学校。2012年9月,在省民政学校基础上筹备河南社会工作职业技术学院已被省政府纳入河南省高校设置“十二五”规划。办学理念:学校坚持“对每位学生负责,让所有学生进步”的指导思想,在课堂教学中,学校摒弃过去单独强调知识目标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提出将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作为教学目标融入课堂教学中。教师在授课过程中注意以学为本,因学论教。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河南省民政学校

6,河南省民政厅的人员编制

省民政厅机关行政编制为145名(含单列编制1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4名(1名副厅长分管老龄工作);正处级领导职数1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4名。
扬哲礼
待遇一般

7,河南民政厅同意将20个地区确认为全省婚俗改革实验区这意味着什么百

河南民政厅同意将20个地区确认为全省婚俗改革实验区,其实政府主要采取该政策是为了拒绝天价彩礼、拒绝因为彩礼和婚礼而造成的攀比现象、抵制闹婚情况。1、拒绝天价彩礼。其实政府这次对河南下手,主要是因为河南人口较多,再加上遗留下来的重男轻女思想,所以很多人会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可是就算这盆水要泼出去,也要将他利益最大化,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重男轻女的家庭,就会将女儿作为商品进行买卖,如果男方无法出高额的彩礼,也就意味着无法进入婚姻。而河南又具有着很浓重的传统思想,认为自己的儿子没有后代,也就意味着断后,所以无论花多大的代价,也要满足女方。在这种情况下就会造成男方苦不堪言,可是又不能说什么,所以政府就出台了该政策来拒绝天价彩礼。2、拒绝婚礼攀比现象。其实在国内有很多家庭都出现过歧视的问题,如果自己家的孩子无法娶上媳妇,或者是负担不起高额的彩礼,就会被认为能力不行。甚至还有一些人会在背后说一些比较难听的话,比如说这一家儿子,你看看都多大了,娶不上媳妇。他家穷的甚至连彩礼钱都付不起等等。就算娶上媳妇儿的人,如果没有办比较好的婚礼,同样也会被说三道四。3、抵制闹婚情况。婚闹一开始也是为了帮助两家人快速认识,让女方更快的融入到当地的风俗当中,也能够让娘家人了解到婆家人对婚姻的重视。可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所有人的素质都那么高,有些人会在闹婚的情况下对新娘做一些下三滥的事情,这种行为让人感觉到尴尬,但是在婚礼当天就不好发怒,大多数新娘就会不了了之。可是在这种行为下也是对女方的一种不尊重。

8,河南省民政厅的公务员怎么样啊 主要是待遇方面

2000-2500
我有朋友在广东民政厅,省民政厅的工作环境比较简单,大部分部门出差不多,工资也不高(相对广东其他单位,比内地是高多了),但是级别比较高,以后在内部往上走起点比较高。不过,国土部起点就更高了。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关于职级调整以及工资调整的意见,不同地区不同的单位具体的施行措施也不尽相同,建议您咨询所在单位行政部门,最新的考试信息动态,可以关注该地的人事考试网或者中公教育网站考试信息。祝您考试顺利。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9,河南省民政厅对复员军人的优待政策有哪些

对于已经退役的复员军人来讲,不仅仅是河南的待遇问题,而是全国一样的问题: 只要你不是残疾军人、只要你不是1954年10月以前参军的在乡复员军人,只要你不是参战和涉核军人、只要你不是被民政局认定是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有具体文件标准定义的);只要你不是转业到企业而退休的军官,一切都是浮云! 最近对于在农村的60岁以上退役军人每一年军龄,每月补贴10元人民币; 除上以外的退役军人没有任何补助,只有曾经是个军人的光环和荣誉了!
在乡复员军人是指1954年10月31日前以前参军的人员。可以享受定期补助;按规定享受相应医疗优惠待遇。在战争年代立战功的享受立功荣誉金。

10,河南省民政学校在哪

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41号
位于郑州市农业路30号附1号(农业路与丰庆路交叉口) 22路(火车站-老鸦陈)22路(老鸦陈-火车站)61路(集美家私城-省体育中心)61路(省体育中心-集美家私城)93路(火车站-省体育中心)93路(省体育中心-火车站)可以到河南省民政学校23路(碧沙岗-金水路未来路)23路(金水路未来路-碧沙岗)68路(火车站-郑州大学(新校区))68路(郑州大学(新校区)-火车站)可以到河南省民政学校成教部
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41号。
学校地址:郑州市农业路30号附1号(农业路与丰庆路交叉口)
郑州市农业路41号
郑州市农业路30号附1号(农业路与丰庆路交叉口)

11,河南省民政厅关于离职干部补偿政策

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视情况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搜一下:河南省民政厅关于离职干部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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