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上海市人才引进落户

不一定,要审批
应该问题不大

关于上海市人才引进落户

2,通过上海市人才引进落户对档案有什么要求呢我的档案现在暂存在

你的档案现在已暂存在上海市就业指导中心了,那么落户主要取决于你的各项条件,不存在对档案有什么特殊要求的问题。
没有特别的要求。
就业指导中心没有档案托管的资质,2年择业期内是可以的,但是2年之后,你自己不去办理,人家是不会主动给你调到人才市场的,建议以毕业就找人才市场托管档案,最为妥当。满一年后就有干部身份了,放在就业指导中心,什么也没有,就业指导中心就是说毕业生在没决定去处的时候可以暂时放在那里,建议还是直接去人才机构比较好,正规而且放心,如果有机会进入事业单位,调动什么的也都方便

通过上海市人才引进落户对档案有什么要求呢我的档案现在暂存在

3,上海人才引进落户的档案转移问题

我也和你遇到一样的问题,现在也是被卡在档案这里了。最好不要把档案调回原籍,因为退回档案的话上海这边的居住证要注销掉,一旦注销,不管户口是否批的下来,以后再也不能申请居住证了。所以,现在是个死胡同。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上海干嘛要把申请居住证的人的档案给调到上海呢?而且这个政策只是实行了很短一段时间,现在不是害了我们这批人了吗?万恶的户籍档案制度!!!!!!
档案已经在上海的,不用弄了,人才服务中心那里盖个章就行
是有这方面的要求,我刚毕业的第一家公司就碰到户口还是人才引进的问题。同样的学校同样的公司同样的岗位,只有个别专业可以申请,而且要求专业与岗位相符。在上海考经济师,也需要公司开证明,证明你的岗位与经济管理相关。
疯了~这帮人~吃人饭~不干人事~对不起,忍不住了~我觉得吧,你还是在咨询下。这事,毕竟上海这边简单些。调回去在调回来,疯了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的档案转移问题

4,办理上海市人才引进有什么好处

持有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的人1.其子女在上海参加中考、高考;2.享受和上海户口同样待遇,缴纳四金、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3.可以在上海办理出国护照、或香港、澳门通行证,不必回原籍办理;4.可按规定参加上海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考试;5.可以规定参加科技成果申报、评定、奖励;6.可以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5307-6139
你如果离异了,提供相关证明是可以的,不会影响你人才引进。 问题是,你有孩子没?如果有孩子,并且是判给你的,那么你只能落户在自己房产,不能挂集体户口了。 就你学历而言,应该还是不错的,高级工程师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是满好的。 查到?这个政策就是这样的,不信你去问,要么一家三口一起挂集体户口,要么你一个人挂集体户口,可孩子判给你了,户口不跟着你又不可能,所以只能落户在自己房产或者直系亲友房产…… 在哪里能找到明确条文规定我不知道,但政策就是这样的,不信你可以打电话人事局咨询……没有滴~

5,引进人才办理上海户口的审核流程是什么

单位审核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单位为分公司的,还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人事授权书。1、2017年上海引进人才申报审核流程,中央在沪单位、市属单位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各受理点进行单位审核及现场申报;其他单位到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单位审核及现场申报。 2、用人单位注册,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单位信息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首次申报时,用人单位在网上登录填报引进人才申请信息,确认后打印《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并盖章、签字,用人单位备齐单位和个人的相关书面材料后,到指定受理点进行现场申报。 3、未通过审核的用人单位,首次申报时应到指定受理点进行单位审核,首次申报时,已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到指定受理点进行现场申报,提交符合规定的完整的书面材料,市人才服务中心和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正式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人员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公示,时间15天 公示无异议的,由受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
支持一下感觉挺不错的

6,上海人才引进随迁子女满18

楼主你考到了上海的大学的话,可以把户口转入上海大学的集体户口,人才引进居住证对你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如果你以后想要转上海户口,有2个办法:第一,大学毕业的时候通过打分拿到上海的户口指标,这个我和你说本科生很难,研究生很轻松,这个说法可能有点模糊,就是本科生不到1%能通过,研究生超过30%都能通过。第二,居住证满7年转上海户口,这个当然要你自己满足办理居住证的条件才可以,今年实行积分制以后,你如果大学毕业应该很容易达到标准分,所以你以后肯定可以办理的,但是要等至少7年。
人才引进落户有两种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八条(申请材料)   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材料具体包括:   (一)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   (三)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纳税完税证明;   (四)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五)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六)本人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   (七)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符合第六条规定的持证人员申请优先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详见:http://rcyj.12333sh.gov.cn/rcyj/index2.jsp#view12、《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内 容,详见:http://rcyj.12333sh.gov.cn/rcyj/policy01.jsp第一种要求有居住证,第二种不要求有居住证。你应该是第一种。办理人才引进落户,必须由公司的人事代为办理,不接受本人或中介去办理。办理的材料,以上链接里都有详细内容。配偶一般是可以一起随迁的,第二种要求在上海有工作交社保。第一种应该是:配偶也要求有上海居住证。希望能帮助到你。

7,毕业2年了怎么办理上海户口人才引进政策是怎样的

“上海落户地接收证明”是指接受你的户口落户的户主所出具的同意接受你落户的证明文件、派出所里也有表格可以拿的、主要是写户主是谁、同意谁落户到户主所在的户口簿里。 补充说明: 上海市吸引国内优秀人才来沪工作 一、受理依据 《上海市人才流动条例》、《上海市吸引国内优秀人才来沪工作实施办法》(沪人[1999]51号) 二、受理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单位,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中央及外省市单位在沪分支机构。 根据市政府人口综合调控精神,优先满足本市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的人才。 三、受理条件 (1)本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2)本市高新技术企业需要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3)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4)本市紧缺、急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满三年)的人员; (5)具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员。 以上符合第(1)(2)条还须提供学位证书;符合(1)条规定申请引进的已婚人才,夫妻双方必须同时符合该项规定须提供学位证书,其子女可随迁;符合第(2)、(3)、(4)、(5)规定调沪的人员,年龄应在50岁以内,符合上述条件的已婚人员其未退休配偶、未成年子女须随调、随迁。 被引进人员应是本市用人单位所紧缺急需的主要技术攻关人员或业务骨干,本人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应与用人单位的产业发展方向一致。 四、申报材料 1、引进人才单位的申请函(含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 2、引进人员申请表; 3、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副高级以上还须提供评审表或批复); 4、引进入员的学历、学位证书; 5、学历、学位证书的验证报告; 6、外省市同意调动的函; 7、近期体检表(二级以上医院出具,一般应在6个月内); 8、引进人员的政治表现,业务考核情况; 9、能够反映引进人员业务能力的材料,如奖励、专著、论文等有关材料; 10、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三年以上的聘用或劳动合同; 11、调动及随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外省市户籍证明及本市迁入地户籍证明(户主同意落户证明、房产证明等); 12、婚姻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未婚证明等)、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已婚未育证明等) 13、其它必须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一般应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受理部门在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备齐书面材料后,根据人事管理权限,向市、区(县)人事局申报; 2、经批准后,调动人员持《调令》、《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迁户落户确认单》、本人身份证到本市迁落地所在区(县)公安分局的户政部门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3、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外省市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持《调令》到外省市原单位办理人事关系调出手续。 4、调动人员到本市调入单位报到后,填写《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须填写完整)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人事档案需委托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应及时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5、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迁户落户确认单》、《存档凭证》以及《调令》复印件到原调沪手续承办部门换领《申报户口证明信》。 6、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申报户口证明信》、《迁户落户确认单》、入户地户口簿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六、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3:30-17:00 七、受理机构 (1) 上海市人事业务受理中心(上海市大木桥路123号) (2)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浦东:上海市商城路660号;浦西:上海市中山西路620号) (3) 上海市各区县人事局委托受理机构 网上受理:上海市引进人才网上服务系统
上海公共人事服务网  办理居住证  居住证续办  人才引进  集体户口挂靠  人事档案委托管理  出具各类人事证明  出国政审  业绩档案管理  + 上 海 市 吸 引 国 内 优 秀 人 才 来 沪 工 作  一、受理依据  《上海市人才流动条例》、《上海市吸引国内优秀人才来沪工作实施办法》(沪人[1999]51号)  二、受理条件  (1)本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的人员;  (2)本市高新技术企业需要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3)获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4)本市紧缺、急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满三年);  (5)具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员。  以上符合第(1)(2)条还须提供学位证书;符合(1)条规定申请引进的已婚人才,夫妻双方必须同时符合该项规定须提供学位证书,其子女可随迁;符合第(2)、(3)、(4)、(5)规定调沪的人员,年龄应在50岁以内,符合上述条件的已婚人员其未退休配偶、未成年子女须随调、随迁。  三、受理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单位,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中央及外省市单位在沪分支机构。可以是本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国营、集体、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联营、私营单位。(不包括办事处性质的派出机构)。  四、申报材料  1、引进人才单位的申请函(含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原件等);  2、引进人员申请表;  3、引进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  4、引进入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引进人才条件认定证明(原件);  6、外省市同意调动的函(原件);  7、引进人员的近期体检表;  8、引进人员的政治表现,业务考核情况(原件);  9、能够反映引进人员业务能力的材料,如奖励、专著、论文等有关材料;  10、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三年以上的聘用或劳动合同;  11、调动及随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迁出迁入地地址、派出所名称及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12、婚姻证明;  其它必须的证明材料。  以上(1)、(3)、(9)、(10)、(11)条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本市建立引进人才网上政务服务系统。用人单位申请引进人才按就近,方便的原则,直接到所在区(县)政府人事部门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五、人才引进程序  1、单位备齐材料并上网登录( www.21cnhr.com );  2、报市、区、县人事局审核批准;  3、批准后,开具“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4、凭“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上海落户地所属区、县公安分局户政科办理“准迁证”;  5、凭“调令”和“准迁证”到原工作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办理工作调动、户口迁出和档案转递手续;  6、来沪报到并办妥档案转递手续后,凭《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由承办部门出具“申报户口证明信”;  7、到上海落户地派出所或警署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六、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2:30-17:00  七、受理机构  (1) 上海市人事业务受理中心(上海市大木桥路123号)  (2)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浦东:上海市商城路660号;浦西:上海市中山西路620号)  (3) 上海市各区县人事局委托受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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