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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察院的检查建议书的作用有多大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

检察院的检查建议书的作用有多大

2,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

《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是最高人民检察院2019年2月26日会发布新修订的规定条例。《规定》对检察建议的性质进行了界定:“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方式。”《规定》对检察建议的类型和适用范围作了划分。检察建议分为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和其他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解书进行监督的一种方式。纠正违法检察建议主要适用于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问题以及公安机关、刑罚执行机构等的执法活动中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违法问题进行监督。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中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方式。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主要针对履行检察职责中发现的社会治理、单位管理等漏洞,向有关方面提出的完善治理、加强管理的建议。

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

3,检察建议的法律依据

检察建议的法律依据在目前来说没有一个比较统一的观点,主要的观点就是有或者没有,总体来说在没有法律依据的观点上有比较多的学者赞同。法律条文的原则性规定“都隐含有检察机关可以提出个案再审检察建议的意思”,而没有直接提出这些法律条文就是检察建议的法律依据。

检察建议的法律依据

4,检察建议工作规定

法律分析: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方式。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向本院所办理案件的涉案单位、本级有关主管机关以及其他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具有法律规定的应当再审情形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第二条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方式。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向本院所办理案件的涉案单位、本级有关主管机关以及其他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需要向涉案单位以外的上级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的,应当层报被建议单位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决定并提出检察建议,或者由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制作检察建议书后,报被建议单位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核并转送被建议单位。需要向下级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的,应当指令对应的下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需要向异地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的,应当征求被建议单位所在地同级人民检察院意见。被建议单位所在地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不同意见,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坚持认为应当提出检察建议的,层报共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第四条 提出检察建议,应当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司法办案工作,坚持严格依法、准确及时、必要审慎、注重实效的原则。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具有法律规定的应当再审情形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5,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时,应当在不起诉决定书中对扣押、冻结款物的处理作出说明。需要没收被不起诉人违法所得的,应当提出检察意见,连同不起诉书一并移送有关机关处理”指由检察院提供意见.检察院只提供意见,并不进行判决,裁定.而判决、裁定由法院决定,执行机关执行法院裁决.《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与《刑诉法》等法律的规定:凡未经法院判决、裁定的被害人的财物,一律退还,是一致的.对于你只要服从法院裁定.

6,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

法律分析:为进一步规范检察建议的适用,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更好地履行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了《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第一条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第二条 提出检察建议,应当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执法办案工作,坚持严格依法、准确及时、注重实效的原则。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结合执法办案工作,可以向涉案单位、有关主管机关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第四条 提出检察建议应当有事实依据,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建议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切实可行。检察建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问题的来源或提出建议的起因(二)应当消除的隐患及违法现象(三)治理防范的具体意见(四)提出建议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五)被建议单位书面回复落实情况的期限等其他建议事项。第五条 人民检察院在检察工作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检察建议:(一)预防违法犯罪等方面管理不完善、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存在犯罪隐患的(二)行业主管部门或者主管机关需要加强或改进本行业或者部门的管理监督工作的(三)民间纠纷问题突出,矛盾可能激化导致恶性案件或者群体性事件,需要加强调解疏导工作的(四)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应对有关人员或行为予以表彰或者给予处分、行政处罚的(五)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刑罚执行机关和劳动教养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苗头性、倾向性的不规范问题,需要改进的(六)其他需要提出检察建议的。第六条 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向本院所办理案件的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需要向发案单位的上级单位或者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的,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层报被建议单位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决定并提出检察建议。第七条 提出检察建议,应当按照统一的格式和内容制作检察建议书,报请检察长审批或者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后,以人民检察院的名义送达有关单位。检察建议书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同时抄送被建议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了解和掌握被建议单位对检察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必要时可以回访。被建议单位对检察建议没有正当理由不予采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其上级主管机关反映有关情况。检察长对本院提出的检察建议,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认为确有不当的,应当撤销,同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作出说明。第九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统一负责检察建议书的文稿审核、编号工作,各承办部门负责检察建议的跟踪了解、督促落实等工作。第十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检察建议的分类统计,定期对发送检察建议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有:一、公权监督;二、依职权监督;三、居中监督;四、事后监督;五、个案监督与对事监督相结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不断探索工作规律,在工作中准确把握以下基本要求:1、始终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2、切实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3、不断深化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规律性的认识。4、坚持把改革作为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动力。5、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6、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对发生的违法情形或生效的错误裁判进行监督。

8,行政监察法对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监察决定和监察建议有何要求 搜

《行政监察法》作为规范行政监察工作的基本法律,自公布施行以来,对于加强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发挥了重要作用。修改完善《行政监察法》是行政监察工作适应形势发展和任务要求的需要,是行政监察工作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的需要,是行政监察工作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的需要。修改后的《行政监察法》从科学总结行政监察实践经验、适应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需要、加强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的角度出发,进一步明确了监察对象范围,增加了监察机关的职责与义务,完善了举报等相关制度,理顺了派驻机构管理体制。各级监察机关一定要深刻认识修改《行政监察法》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增强抓好贯彻实施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9,什么是检察建议

您好! 司法建议是司法机关对在司法活动中发现的、不属于司法机关处理的问题,向有关机关或单位提出的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发现有关单位在工作方法、管理体制、规章制度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时,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有利于促进机关单位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防止再犯、改进工作。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方式之一,是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一种重要法律形式,是指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有关单位在制度与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与漏洞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建议,建议有关单位及时制定或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排除滋生犯罪隐患,铲除犯罪土壤的行为。 从广义上讲,司法建议包括检察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和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和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都存在着一个问题: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缺乏法定的强制效力。检察建议仅在作为司法解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提到:“对扣押在人民检察院的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需要没收的,应当提出检察建议,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需要返还被害人的,直接决定返还被害人。”司法建议在《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有所提及,都是指有关单位妨碍法院调查、不协助法院执行、不履行裁判时,法院可以建议该单位的上级或监察部门对该单位负责人予以纪律处分。这些司法解释与法律都没有规定检察建议与司法建议的法定效力,并且在司法实践中,检察建议与司法建议的运用远远超出这些规定,在各种领域大量运用。

10,生产车间合理化建议

合理化建议,只生产当中的不合理地方,但是无论提什么建议。都要要加上改善意见,否则你提的建议对于企业来说没有什么意义。
车间管理一般涵盖以下内容:1、生产指标完成(产量、质量、成本)2、安全生产管理(劳动保护佩戴、安全生产操作等)3、文明生产管理(环境卫生治理)4、规章制度执行(劳动纪律、考核分配、三规一制)5、设备管理(日常维护保养、大中期检修计划制定等)6、员工培训(新员工培训、员工在岗培训、技能培训等)7、改革创新(合理化建议、修旧利废、工艺流程改造等)8、团队建设(开展各项活动)9、完善各类制度、制定应急措施,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合理化建议分为:技术类、安全类、管理类。你可以依据自身工作情况去填写。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汇总统计一、公司在安全管理上存在问题:1、加强领导安全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杜绝一些领导和职工、干活凭经验,管理凭感觉,老思想跟不上管理的现象。2、上级领导来检查指导工作,下级往往忙于应付,没有解决实际安全问题。3、安全管理台帐不规范,应定期按标准发放并及时检查。管理人员督促检查存在缺项,应勤检查,在要害场所多增加一些安全标识,警示牌,加大安全巡查力度。4、要坚持对新进职工和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制度,严格持证上岗。 5、做好质量监管和审查,不合格产品要及时报废处理,不能修修补补就当做完好品供应给客户,影响公司整体形象(可以修好不影响产品整体性能的除外) 。6、公司劳动纪律比较松散,大门口进出无人过问,职工在车间干活还想着家中的事,要加强劳动纪律,严格出厂条例,加强对厂门卫等人员的管理,不能抓三天就松懈了。7、细化生产流程,改进工艺技术,降低采购和制造成本,优化工作流程,简化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及时了解行业上同类产品信息,及时捕捉适销产品,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生产煤矿急需的救生设备等。
前往百度APP查看回答合理化建议:1. 完善的质量管理程序。各班组应严格执行岗位操作法,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相互配合、协调工作。关键控制点要按岗位工艺操作法的规定严格执行、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且受控的状态。2. 严格的工艺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规程,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对新工人和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并有熟练工人指导方可上岗操作,生产车间要不定期检查工艺参数执行情况。3. 重中之重的安全生产管理。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弄好班例会,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贯彻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认真落实安全防护措施。4. 保证车间安全生产工艺的劳动纪律。车间可依据公司制度,详细制定管理细则,做到奖罚分明,考核方案科学、齐全,处理公开、公正、公平。严格现场管理,要做到生产任务过硬,管理工作过硬,劳动纪律,思想工作过硬。5. 细致的工具管理。个人长期使用的工具做到领用与实物相符,丢失赔偿,各种工具工件按规定使用,严禁违章使用或挪作他用。精密、贵重工具、零件应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更多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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