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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会计上岗证

2011年上海会计证有两次机会。上半年1月报名,4月考试。下半年8月报名,11月份考试。注意会计从业网的报名信息:www.chnaaccc.com/congye/

上海会计上岗证

2,王岚的介绍

上海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王岚的介绍

3,浦东新区二把手是什么级别的

正厅级别1、浦东新区是副部级别开发区、区长、书记是副部长、副省长级别(相当于上海市副市长级别);2、浦东新区二把手(副职)一般是正厅级别,比如副书记、副区长都是正厅级,相当于上海市财政局局长、宝山区区长、江苏省常州市市长级别。
同问。。。

浦东新区二把手是什么级别的

4,王岚的个人简介

王岚,女,1966年生人,工学博士,哈尔滨工程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5,工商局打电话买到假货退款不知道这事是真是假

这么说吧,这事儿其实牵扯不上财政局,跟财政局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所以肯定是假的,如果你还不信 ,那么问明白他是工商局哪个处的,然后打电话给消保委或者工商局公平交易局核实下有没有这回事儿。另外,建议报案,因为你的个人信息因为买生发药泄露了,可能卖药的和他们是一伙儿的也说不定
100%是假的,这么跟你说,即使是假的,退款,也是卖你东西的人给你退,跟工商局财政局没有关系!还有,即使退款,也会让你到主管这件事的部门去取,不可能在取款机上操作!可以说这种骗术真是漏洞百出!居然也有人上当!老年人对这种东西不敏感就不说什么了,作为一个成年人,真不应该!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6,王岚的简历

曾任北京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副处长、人事处处长、流动调配处处长,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调配处处长。2012年8月任北京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北京市创业指导中心)(副局级)副主任。2013年4月12日拟提名为北京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北京市创业指导中心)(副局级)主任人选(试用期一年)。

7,会计上岗证报名

每个地区报考的时间不同,要看你是在哪里了!你也可以打电话到当地的财政局绚问一下
每个地方都是不同的,你最好到你所在地的财政局网站上查一下.
你在哪里可以去自己所在地的财政局看下,在这问了,我觉的也没什么效果。每个人回答的都是自己当地的管理规定的。加油吧~祝你好运
3.11号预报名 3.18-26号确认报名 要报名的话就要抓紧时间了啊(对了 我说的是青岛市的)
大概在二月份 2009年上半年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将实行网上报名方式,原定于今年1月份开始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推迟至2月中旬开始。有关报名通知届时请关注本网站有关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 2009.01.09参考资料:上海市财政局网站

8,上海夫妻双方均独生子女已生育过一胎后意外怀孕做人流问能

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沪人口委〔2009〕68号关于发布《关于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区(县)人口计生委、财政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关于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实施办法》经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附件:1、上海市免费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范围的规定2、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单项结算指导价
如果缴纳了生育保险,应该能享受到生育保险补助,建议到各自的单位劳资部门问问,是否给缴纳了生育保险,以及办理流程。
你好: 根据你的情况分析,人流会有很多的并发症如宫内感染、输卵管炎、宫颈粘黏、月经失调等并发症导致不孕,建议到正规医院,正规医院的手术技术娴熟,消毒严格,减少了术后的并发症。祝您健康!k

9,支内知青在沪退休其配偶外地退休上海户籍能否享受帮因补贴 搜

现在符合条件的可以了, 市卫生计生委等关于印发《关于上海市支内支边人员退休回沪后申领年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财政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上海市支内支边人员退休回沪后申领年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5年1月9日 关于上海市支内支边人员退休回沪后申领年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的实施意见 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现就本市支内支边人员退休回沪后申领年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申领对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支内支边人员,可以在本市申领年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1.户籍原为本市的支内支边人员、在外省市退休后户籍迁回本市的; 2.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独生子女证》),或者在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 3.在外省市退休后没有享受过当地规定的年老计划生育奖励待遇的。 二、奖励标准 (一)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1.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独生子女证》)、2010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的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2300元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2.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独生子女证》)、2011年1月1日之后退休的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5000元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二)婚后无子女人员奖励 1.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2010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的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4600元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2.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2011年1月1日之后退休的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10000元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三、申领材料 申领年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时,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基本材料的原件: (一)身份证明; (二)户籍证明;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已有子女状况声明; (五)退休证明材料; (六)由本人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属于支内支边人员的证明; (七)由原籍地所在工作单位或者原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没有享受过当地规定的年老计划生育奖励待遇的证明。 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的人员,还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独生子女证》)。 四、申领程序 参照《关于发布的通知》(沪人口委〔2007〕41号)执行。 本实施意见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应该不能吧。

10,个人所得税税基抵扣请详细讲解一下谢谢

为做好购房者个人所得税税基抵扣工作,现将有关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明确如下:  一、按照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沪地税二[1998]30号,以下简称30号文)的规定,购房者必须是商品住宅的产权人,即由上海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产权证法定拥有人,且必须与购房合同、发票相一致。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办理购房者个人所得税税基抵扣的有关手续。  二、本市购房者个人所得税税基抵扣政策已于2003年5月31日到期,根据30号文第二条规定,购房者在2003年5月31日以后支付的购房款,不予计入个人所得税计征税基扣除范围。  三、对实行“按月(按季)预缴、年终清算”方式缴纳“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购房者,按其实际可以享受政策月份占全年经营月份的比例计算2003年度个人所得税可抵扣税基,并据以抵扣计算;若可以享受政策月份大于全年经营月份的,则实际可抵扣税基为2003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  四、购房者应妥善保管个人所得税缴款书和《上海市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证明单》,对购房者遗失上述凭证,但能正确提供原遗失纳税凭证种类、已缴税款金额和税款所属期限等信息资料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无误后,可向购房者提供留存上述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据此办理购房者个人所得税税基抵扣审核结算手续。若购房者不能提供相关的信息资料,或提供的信息资料不正确,造成主管税务机关无法核实的,则不予出具相关证明。  五、在2004年9月30日前,对符合30号文规定确未单独开具个人所得税税单或《上海市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证明单》的购房者,如果要求代扣代缴单位开具1998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间《上海市购房者已缴个人所得税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表》)的,各主管税务机关应严格审核代扣代缴单位相关的纳税申报、税款缴库及已开具纳税凭证等情况,核实无误后方可盖章确认;对代扣代缴单位不按规定填写《情况表》,为购房者虚开、多开已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的,不得盖章确认。  自2004年10月1日起,各主管税务机关不再受理《情况表》的盖章确认。  六、加强购房者个人所得税税基抵扣审核结算的稽核。对购房者提供的相关购房资料存有疑点或个人所得税纳税金额异常的,应将其有关资料移送主管税务机关重点稽查,对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购房者,除取消其享受购房者个人所得税税基抵扣政策资格外,还应追回已支付的抵扣结算资金。  七、各财税相关部门应按规定执行购房者个人所得税税基抵扣政策,规范操作程序,防止各类违规行为发生。对执行过程中遇到难以界定的情况,应及时上报市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四年四月二十日
工薪所得可以抵扣3500 有抵扣的税率表和速算扣除数,按的累进税率。其他所得超过4000元的扣20% 没超过的可扣800具体抵看是什么所得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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