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三条规定:“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依照本办法将房屋转租-0,其中,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即将到期的情况下,希望继续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利用其作为所有权人的地位影响房屋的租赁,导致承租人的租赁地位极不稳定,公房承租人只有租赁权,没有处分权,承租人可以直接称为“承租方”,“承租人”:也称承租人。

承租公房承租人能否出租

1、承租公房承租人能否出租?

建设部《城市公有房屋管理条例》(1994年4月1日实施)第一章第六条规定:“产权人和使用人有责任保护其管理和使用的房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公有房屋或利用公有房屋获取非法利益。”根据这一条款,个人不能租住公房。公房分配给个人时,实际上是出租给个人的,个人需要每月向公房缴纳租金。个人与公众的关系应该是租赁关系。但建设部也发布了《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1995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第三条规定:“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依照本办法将房屋转租-0。”第四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租赁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经营管理的房屋。”分析以上两条规定,后一条规定也放宽了公房出租的问题,但该条规定的原则是,承租人(个人)出租已出租的公房的,前提条件是公众(原出租人)同意。

承 租房属于遗产吗

2、承 租房属于遗产吗

法律分析:程租房不是遗产。只有私有财产可以继承。公房是国家所有还是集体所有。公房承租人只有租赁权,没有处分权。公房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但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生前与其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出租房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以下简称《民法》)第七百三十二条,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的,其生前与其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出租房屋。第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或者遗产性质不能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3、承租住房是什么意思

means 租房。“承租人”:也称承租人,租赁合同中,享有租赁物使用权并按约定向对方支付租金的一方。承租人可以直接称为“承租方”,例如,如果财产所有人出租其拥有的某些特定区域,如摊位、店面、商业场所或住所,那么出租该场所或住所的另一方就是“承租人”。在社会生活中,房屋租赁法律关系广泛存在,由此产生的纠纷也比比皆是,其中,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即将到期的情况下,希望继续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利用其作为所有权人的地位影响房屋的租赁,导致承租人的租赁地位极不稳定。其主要义务是:支付租金,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租赁物,妥善保管租赁物,不得擅自改善或增加其他东西或告知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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