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作业的主要危害是:如果是多个矿之间交叉作业,会出现安全管理上的死角,安全责任不明确,相互爆破/1234566/,24m以上水平的交叉作业应提供双重保护,高层建筑高度超过24m时交叉作业,当垂直交叉作业,未按要求采取防护措施,法律依据:《建筑施工高度》第五条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作业进行垂直立体时人员不准在同一垂直面交叉-1作业。
1、 交叉 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法律分析:交叉 作业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
2、非煤矿山 交叉 作业的危害交叉 作业的主要危害是:如果是多个矿之间交叉作业,会出现安全管理上的死角,安全责任不明确,相互爆破/1234566/。如果是矿井内部的场地问题交叉 作业,可能存在由于视线和操作不好,以及对矿区各个地点和工种存在的安全须知不熟悉,即安全知识不全而导致的事故。
3、建筑施工高处 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什么情况下不允许 交叉 作业法律分析:高空作业人们缺乏应有的安全技术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高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作业不完善。被踩踏物体的材料强度不够。在作业的高度,移动位置时蹭空,打滑,失去稳定。当垂直交叉 作业,未按要求采取防护措施。在作业的高度,被物体撞击、电击、风吹等。由于站立不当或错误操作。法律依据:《建筑施工高度》第五条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作业进行垂直立体时人员不准在同一垂直面交叉-1作业。下层作业必须位于物体可能坠落的上层作业之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在上下部分之间设置隔离保护层。高层建筑高度超过24m时交叉 作业。应设置双层防护设施。禁止下层作业人员在防护栏杆和平台下休息。
4、施工现场不同层次高度同时进行 交叉 作业时,有什么安全要求JGJ80-1991建筑施工高度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二节交叉 作业第5.2.1条:模板支撑、粉刷、砌墙等。应垂直进行下层地板的位置作业必须在上层地板高度所决定的可能坠落范围的半径之外,当不满足上述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第5.2.2条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第5.2.3条钢模板构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板边缘不得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禁止在楼层边缘、通道口和脚手架边缘堆放任何拆除的物品。第5.2.4条自结构施工第二层开始,所有人员通道口(包括井架通道口和施工电梯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24m以上水平的交叉 作业应提供双重保护。第5.2.5条对于可能从上述建筑上坠落的通道或在起重机手柄旋转范围内的通道,在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在顶部设置双层防护型材,以防止穿透,第5.2.6 交叉 -1条通道保护的结构型式见附录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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