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离职工作交接怎么写

就写你平时工作的一些内容交接清楚就OK了

离职工作交接怎么写

2,跟单员工作交接怎么写

你平时的工作做的事情交给要接你这个职位工作的人就可以

跟单员工作交接怎么写

3,工作交接怎么写

把你接下来的工作做一个详细的说明,再就是看你所在的单位,需不需要什么正式的表格,把内容附近去就行了,一定要调理清除明确。

工作交接怎么写

4,离职前如何进行工作交接

一般的公司都是有交接的文档的你们按照文档的要求交接就可以了要是没有的话,那就要你列出来你自己的工作内容了
对。工作交接,就是将你的工作交给他。但是教会这个不一定吧。毕竟你没有这个义务。只是将必要的工作交出去就行了。教会他可能需要过多时间。让他给你打电话吧。

5,工作交接主要是交接什么

就是将上一个人(或组织、团体)的工作范围、工作责任及相关权利、以及工作成果转移到下一人(或组织),并由下一人来接替前一人的工作,称为工作交接。
交接一些重要的事情,如安全和质量方面的希望采纳
事务交接、文件交接
你把所做的事请用表格列出交接内容、交接人、交接人签名,例如一个月需大概采购哪些东西数量多少;办公用品领用需要真写数量、是否需要领用人签名;各种文件存放在哪个盘哪个文件夹等,电话如何转接,如何发传真等满意请采纳

6,会计如何办理工作交接

你好!交接前准备工作《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27条规定,应作好以下准备工作:(1)已结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3)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等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5)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移交点收(1)现金要根据会计帐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电交,不得短缺,接管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2)有价政权数量要与会计帐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会计帐簿余额交接。(3)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说明,由移交人员负责。(4)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相符,如有未达帐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帐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5)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6)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专人负责监交(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交接后事宜(1)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2)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帐簿,不得擅自另立帐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3)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一份,存档一份。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按照《会计法》相关规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具体交接程序如下: 会计交接工作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一)移交手续前的准备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二)在监交人员的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人员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帐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帐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2.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3.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帐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4.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5.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三)交接后事宜: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注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文章TAG:工作  交接  离职  职工  工作交接  
下一篇